清远购置绿色建筑可获信贷优惠 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20%

临房网 2019-04-25 09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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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临房网讯:记者昨日从清远市住建局获悉,《清远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》正在征求公众意见,将来购买绿色建筑可获贷款优惠,建筑绿色建筑可减税。

  据悉,《清远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促进办法》)从4月22日起至5月6日正在清远市住建局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,《促进办法》修改并正式实施后,全市大部分新建建筑2021年后将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。

  根据《促进办法》,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,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(改建、扩建)民用建筑项目(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)和新建(改建、扩建)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机场、车站、宾馆、饭店、商场、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按100%执行绿色建筑标准;旧城改造项目和燕湖生态新城、江北新区、省职教基地、银盏新市镇等城市发展新区的所有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等按100%执行绿色建筑标准。

  商品房方面,新建(改建、扩建)住宅小区项目,2020年12月31日(含)前立项的按不少于小区总建筑面积的60%配建绿色建筑。2021年1月1日(含)之后立项的所有商品住宅房建筑,包括新建民用建筑将按100%执行绿色建筑标准。

  对普通市民而言,《促进办法》最直接的优惠就是今后购买二星A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的商品房,信贷的额度、期限及利率等按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优惠比例(标准)执行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A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项目的商品房,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%。


    编辑者:mh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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