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启用电子证照公告

临房网 2020-12-01 08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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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房网讯: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

关于启用电子证照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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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持有山东省内居民身份证的缴存职工和单位专管员,如在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、提取等业务,通过“爱山东”APP申领并出示电子身份证、电子不动产证、电子营业执照、电子结婚证、离婚证,无需再出示实体证照,即可办理公积金业务。电子身份证、电子不动产证、电子营业执照、电子结婚证离婚证,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。

特此公告。          

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

2020年11月30日


    编辑者:yangjianqi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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